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4-04    访问次数: 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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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常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学院领导、纪检委员、学院部分计算机学科教授。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建复试小组,遴选并培训复试导师,借用管理考场、检查评估复试平台并组织演练,审定并于复试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安排和名单,审核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监督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受理复试录取过程中的学生咨询、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争议,对学院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各复试小组执行统一的办法、程序和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由学院部分计算机学科教授、学术骨干、研究生导师、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四)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过程中实行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五)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参与复试人员均须签订《研究生入学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未经培训的复试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院按学校下达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公布在招生简章上的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四、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一)学院复试分数线不低于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

(二)学院按照120%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复试考生数,当排名末尾若干考生分数相同时,一并入围复试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划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275分。

(三)复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四)学院在复试前通过电话或网络、短信等向复试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五、复试方式、时间及日程安排和要求

(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复试时间为48-49日。

(二)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须完成复试缴费与资格审查,之后方可参加学院复试。

六、复试注意事项

(一)学院统筹安排,确保复试考试流程、导师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申请加分和报考专项计划等考生身份的审核。考中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安排专人值班,接听考生电话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二)学院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七、复试缴费与资格审查材料提交

(一)复试报到时,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等,并代为收取复试费(80/人)。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指南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常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未经学院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考生学籍、学历证书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n)。

(二)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现场上交):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考生初试《准考证》(可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公章)、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5.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工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也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6.填写完成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八、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科目考核、外语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一)复试主要内容

1.复试总分200分,其中复试科目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包括外语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为必测科目。复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1)外语能力测试包含英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2)复试科目考核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3)综合素质面试应考察包含专业知识的问答、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等。

2.复试管理要求

1)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复试后上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2)复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

3)复试评分记录表、考生作答情况、试卷等纸质材料复试结束后由各学院按照专业密封,复试小组组长、分管院长签字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存档。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复试阶段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结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破格复试

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请按照常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十一、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三)录取类别说明

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要提供人事档案。

(四)保留入学资格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的录取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且其名单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五)录取资格复查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其它事项

(一)督查复议。学院成立以当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委员等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学院复试小组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实名向学院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本办法由常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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