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4浏览次数:1153

为规范我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保障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根据《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测评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客观评价广大学生在每学年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

二、测评对象:

全院所有在籍本科学生。测评工作以专业年级为单位进行,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班单独进行。

三、工作程序:

1、各班级要建立以班长为组长、主要班团干部及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的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小组成员覆盖班级全部宿舍,综测小组主持本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测评小组名单确定后上报学工办备案,辅导员应做好指导和监督作用。

2、测评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辅导员组织学生宣传学习《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及本实施细则并强调测评纪律。在申请奖学金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严重,依据《常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搜集各类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收集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进行各项测评、记分工作,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天。

3)综合测评德育基础分由班级全体同学打分,所有打分数据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出分数为该生德育基础分。同年级同专业不同班级之间德育基础分平均分应一致。德育加减分应在德育基础分基础上增减。

4)综合测评结果由同年级同专业不同班级之间互查,互查无异议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处复评,综合测评结果全院公示

5)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总结综合测评工作 。  

四、评分办法:

  本评分办法以《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1、《常州大学学生德育素质测评参考表》、《常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和《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是综合测评的基本资料,各班级要认真填写、妥善保存。

2、德育素质测评分由班级成员互评,同一专业不同班级平均分必须一致。德育素质得分评定以《常州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暂行办法》(常州大学学生德育素质测评参考表)为依据。

3、“上一学年获得的各类证书”指上一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参加过往年综测加分的证书不得再次使用,凭借综合测评结果申请获得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证书不参与测评计分。

4、发展性素质加分补充细则:

  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特等奖按照国家级一等奖加分,一等奖按照省级一等奖加分,二、三等奖按照校级二、三等奖加分;

2)创新创业能力加分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竞赛”指的是常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各类竞赛此类加分中加上“院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优秀奖0.2分;

3)学生干部加分由指导部门考核。校级学生组织由学校分管部门出具考核证明。院学生、团委、自律中心等院学生组织学生负责人由辅导员考核打分,部长由辅导员和相应学生组织学生负责人共同考核打分,干事由相应学生组织学生负责人和部长共同考核打分。“班长”、“团支书”由辅导员考核,班级其他班委由辅导员和班长、团支书一同考核,宿舍长统一加0.1分。

4)在“文艺活动、其它各类竞赛加分标准一览表”中加上“院级”一等奖0.6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2分; 

5)校级体育竞赛应由常州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认可,院级体育活动一律按照文艺活动、其它各类竞赛加分

6)参加文体各级各类技能等级测试和考试获国家认定的正规发放的资格、技能证书,应是由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的;技能证书一项加1分。GYB、SYB培训并结业加0.1分,二者不累加。普通话、驾照、义务献血、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等均不加分。

7)在“计算机等级奖励分值标准一览表”中,国家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中级资格按照四级加分(加2分),高级资格按照五级加分(加2.5分)。

  8)在常州大学德育素质测评参考表-学习态度项目中,增加院级奖励,院级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0.3分,院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主要成员0.1分,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0.3分,院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主要成员0.1分;省、市、校级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参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主要成员执行,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成员不加分。 

9)在“科研成果”加分项中,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得授权专利的,市厅级3.0分,省部级5.0分;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的科学技术论文以所载刊物为依据加分,普通期刊1.5分,核心期刊2.0分,C刊3.0分;在学校内部刊物上发表的酌情加分,校报0.2分,其它0.1分;学生在校期间有发明专利的加5.0分,实用新型4.0分,外观设计3.0分。科研成果若属几位合作完成的,该成果总分不变,各位作者得分按一定权重分配,其中第一作者的得分应大于总分的50%,如果导师是第一作者,其他同学按照科研成果总分的80%分配,具体分配比重由导师决定,分配比重应提前协商好并签字确认,应与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上交。

10)学生通过常州大学报名参加出国(境)交流学习(含线上项目),综合测评加1分,由常州大学国际交流处提供名单,学生出具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11)学生以个人名义参加校外知识竞赛、网上知识竞赛不予加分。

具体加分说明:科研成果若属本科生独立完成,作者得该成果满分;若属几位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是本科生的,该成果总分不变,各位作者得分按一定权重分配,由第一作者决定分配权重;若第一作者不是本科生的则对照下表加分。

专利申请状态

第二排名

第三排名

第四排名

第五排名

授权

1.5

0.8

0.2

0.2

 

5、学生参加学校学生组织、社团或者团委下设机构,有关部门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没有,学生应在上交材料时间截止前主动与用人部门联系获取(特殊情况由评议小组认定),个人获奖证书或者担任职务的证明必须要有学校二级部门正规公章,否则无效不予加分。

6、第2学期结束转专业进入我院学习的同学在原学院原专业参加综合测评。第1、3学期结束转专业进入我院学习的同学在我院参加综合测评,非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课程不计入综合测评智育成绩。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学工办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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