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浏览次数:184

全院师生:

为确保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平稳安全开展,消除事故隐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决定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要求

1.全院师生应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若发现电路、电器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

2.室内空调、各种充电器等设备不得在无人的情况下开机过夜。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热得快、电火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三无”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3.严禁私拉乱扯电线。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易燃物品。

4.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充电器充完电后要从插座上拔下。

5.房屋使用者日常一定要做好用房室内安全与卫生工作,及时排查室内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查室内是否存在消防灭火设备(灭火器)并检查是否可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注意用水、用电等各种安全,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规程,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信息安全。在离开房间时,一定要做到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做好防盗、防火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办公楼宇内严禁抽烟、严禁使用明火等,严禁在室内存放食品,室内垃圾及时清理,以避免引来老鼠、蟑螂等,造成疾病的传播。

二、安全检查

1.风险隐患自查

2024113日前,请系部主任、科研团队负责人和科研公共研究室老师、党政办、实验中心和学工办主任组织开展所辖用房安全自查工作。全院师生应高度重视,针对各自所在或所负责的办公室、实验室、教师科研实验室、研究生实验室等用房进行风险隐患自查整改,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个人工位放置工位席卡,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几保持干净。

对学院采购项目的施工安全,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务必跟进项目施工相关区域的日常安全检查,制定安全责任书,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和指导,严禁在楼宇内抽烟,并确保用水、用电、用气规范合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2.集中检查

2024113日,学院将组织相关负责人、办公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全院范围内集中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规范。

3.限时整改

2024113日前,学院将对自查、集中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务必做到立查立改立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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