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12-18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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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各系、实验中心:

为保证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院202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并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从第七学期第十周周一(2024114日)启动,于第八学期2025610日前结束,分为两个阶段,即,

·双选阶段(第七学期第十周~第七学期第十七周):指导教师出题,系部及学院审核,双选与调剂,下达任务书及审核等。

·主体阶段(第七学期第十八周~第八学期第十五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注:学生任务书中毕设起止时间为2024114~2025610日。

二、具体安排

(一)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第七学期第十周)

专业负责人对所在系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并于第十周周三前将暂停本届毕设指导教师资格的名单上报至学院。同时,请各专业毕设负责人及时联系教学、实践秘书,告知负责的专业及班级信息。及时梳理学生信息。

·上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内抽检不合格的指导教师,不能参加本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

·连续两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内抽检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暂停其本届指导教师资格;

·上届毕业设计(论文)省抽检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暂停其本届指导教师资格。

(二)选题及审核(第七学期第十至十周)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采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对毕设各个环节进行管理。教师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教职员工”-校内应用“毕设管理系统”,学生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在校学生”-校内应用“毕设管理系统”,均可一键登录。系统中学院、专业、班级设置和师生基本信息已更新,如有账号缺失,请联系学院实践秘书徐梓超添加新系统中教师选题及审核流程如下,即,

①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申报课题

②专业毕设负责人审核课题

③教学院长发布课题

具体说明如下:

1、指导教师选题

·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能够达到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培养和锻炼的目的;满足专业教学计划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实际,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科技、应用的参考价值。在选题过程中要注意增加设计性题目的数量。

·工科专业的选题应能体现本专业领域中的复杂工程问题,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毕设内容的要求,满足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选题每人一题。对于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选题结果报经学院认定。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毕设管理系统中题目与最终纸质稿题目要保持一致。

2、专业毕设负责人审核

负责人在进行课题审核前可向学院实践秘书领取所在专业指导教师近三年毕设课题一览表。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本部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理工类毕业设计8人,毕业论文7人。

下列情况的题目不宜作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选题:

·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不吻合的;

·范围过于狭窄,内容过于单一,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的;

·过于宏观,本科学生难以把握的;难度过大,本科学生难以胜任的;

·无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利用流程模拟软件进行模拟设计或计算的题目,不能独立作为毕业论文题目。应参照毕业设计标准要求进行指导;

·与近三年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题目(内容)雷同的。

3、学院复核

教学院长对所有通过专业审核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复核。

注:上述工作务必于周周六前完成,届时系统将关闭选题功能,无特殊原因将不再开放。

注:嵌入式培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质量把关,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选题、前期材料的准备、主体工作、答辩等全部环节。

(三)双选、调剂及审核、下达任务书(第七学期第十至十七周

此阶段具体流程为

④学生选题,指导教师选题审核并确认选题学生

⑤教学院长发布双选结果

⑥指导教师下发任务书

⑦专业毕设负责人审核教师任务书

具体说明如下:

1、双选:此阶段工作由各专业毕设负责人组织进行。

2、调剂及审核:由各专业毕设负责人完成毕设选题的调剂工作,以及由教学院长完成毕设选题的审核工作,此阶段工作应于第十六周完成。

3、任务书:指导教师下发任务书,专业毕设负责人进行审核。此阶段工作应于第十七周完成。

(四)毕业设计(论文)主体工作(第七学期第十八周至第八学期第十五周)

此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工作阶段,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的准备、主体工作、答辩等均在此阶段完成。同时,也将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如前期材料检查、中期检查等,届时将根据教学处要求另行通知。

(五)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工作(第八学期第一周)

按照《常州大学本科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常大教[2018]16号)中第五条,对学院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未修满的课程学分达 15(含)以上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原则上应暂缓进行。

审查结果于第八学期第一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六)申请校外毕业实习(第八学期第一至三周)

学生在此阶段可提出校外毕业实习申请,逾期不再办理。学生在校外毕业实习的时间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课题情况决定,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申请时应同时具备下述3项条件:

1、参加了由所在专业组织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预答辩,并取得“中”以上成绩;

2、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并持有公司书面实习通知书;

3、已向学工办领取“常州大学毕业生校外实习申请表”、“大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书”、“常州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告家长书”四份表格,并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由校内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家长签字、校外实习单位盖章签署意见后将四份表格一并交学工办备案。

(七)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第八学期第一至三周)

学生在此阶段可提出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校内指导教师视学生完成课题的进度决定学生的返校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554日。

申请时应同时具备下述6项条件:

1、已征得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意;

2、参加了由所在专业组织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预答辩,并取得“中”以上成绩;

3、已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

4、已向学工办领取“常州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常州大学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常州大学学生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常州大学学生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安全责任书”、“告家长书”五份表格,并按照规定如实填写;

5、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已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协商确定,并共同签字后向学生下达。任务书一式四份,双方指导教师、学生、学院各执一份;

6、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本行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过程质量监控

(一)毕业设计(论文)双周报制度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将从第七学期第十六周至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实行双周报制度。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周进展情况记录,内容包括教师布置两周内的工作任务、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因主观原因,经指导教师批阅连续三次不通过或基本未完成者,学院将进行预警;累计五次指导教师批阅不通过或基本未完成者,不得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二)毕业设计(论文)抽查

按照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答辩前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检查比例为100%。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意义、内容组织、专业能力体现、工作量、写作规范、查重率等。检查“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限期整改后方可提交答辩。

四、学生成绩评价监控

1、外文翻译:翻译材料应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相关,为近5年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不少于2万印刷字符(约合5000汉字的译文)。翻译材料应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资料之一。

2、参考文献: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应在10篇以上,且其中应至少有1篇外文文献。

3、毕业论文的文字篇幅不得低于2.0万字(不含附件,每张图以100中文字计)。其中文献综述内容不得超过正文部分的30%,图幅高度不得超过150px(作为附件的图不受限);结果与讨论部分不得少于8A4纸;表达同一内容的图、表只能采用其一。

五、说明

1、各专业应重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培育工作,尽早确定培育题目和团队。

2、严格执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工作。对师资力量薄弱的专业,应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和帮助。

3、根据教务处下发通知的精神,对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三级以上教学事故的处理,对出现问题的系(教研室)和学院将进行通报,故请各位指导教师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

4、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要求利用学校提供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并提供查重报告。查重报告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的参考依据之一。

52022年开始,我校所有毕业生的论文均需上传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供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抽检使用,各专业及指导老师务必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切实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6、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学位授予信息实施即时备案,各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授予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后7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即时备案涉及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论文选题来源、撰写语种等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字段,即时备案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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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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