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519

各系、部、实验中心:

根据《常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常大〔202019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一个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已有在研校级或院级课题者不得申报。

3、学院将根据教育教学发展需求,给予指定课题立项。

三、申报程序

1、课题负责人对照课题指南(附件1),填写《常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31218日前交至学院办公室甘霖老师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

2、由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工作,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经费管理

1、资助额度:重点课题5000/项,一般课题2000/项。

2、资助方式:立项后一次性资助。

五、检查、验收办法

1、本次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课题组应在两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向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阶段检查:中期检查一次,对照课题目标,着重检查课题的进展状况、经费使用等情况。对于无故中断课题研究或工作开展情况差的课题组,除返还课题资助经费外,还将取消该课题负责人今后三年内申报课题的资格。

3、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明确课题预期的研究成果。成果可以是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或可操作的实践方式以及实践取得的成效等。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除署名为“常州大学”,还相应标明项目编号。同时,要求重点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期刊不少于2篇;一般课题发表在一般期刊的教研论文不少于2篇。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或鉴定申请,并对研究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六、课题申报指南

具体参见《常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231218


附件:

附件1:常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常州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表.doc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阿里云大数据学院  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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